于祖尧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于祖尧在1998年第2期《经济研究》上撰文指出,毋庸讳言,当前我国已经出现了一个特殊社会阶层——暴富群体。这个群体包括:部分不是靠诚实经营和劳动起家的私营企业主;少数公有企业的承包人和买主;收取非法高额出场费或投机钻营的文艺界明星、穴头;政界的贪官污吏;少数新生的洋买办等。这个社会群体混杂在改革以来靠诚实劳动而富裕起来的高收入阶层之中,但他们是一伙鱼目混珠的靠发不义之财致富的暴发户,决不能把他们与政府倡导和鼓励的“部分人先富起来”混为一谈。 这些暴发户聚敛财富的手段多种多样:在合法经营外衣的掩盖下,以劣充优,以假充真;走私、贩私;买卖票证和批文;房地产投机;非法集资;收受外商贿赂等。 暴富群体并不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而是寄生在社会经济机体上的毒瘤,因为他们付出的“劳动”不是社会必要劳动,而是有害的、破坏性劳动;暴富者的经济行为是以最大限度地无偿侵吞和掠夺资源为宗旨,因此对优化资源配置和合理利用起破坏作用;暴富群体谋取暴利的行为,阻碍了经济快速、持续、健康地增长;暴富者的寻利活动,严重破坏市场秩序,恶化分配关系,是阻碍改革和反对改革的主要危险;他们以各种非法手段聚敛财富,严重侵犯了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毒化了社会风气。